食藥監械監便函〔2016〕61號 |
2016年05月06日 |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,有關單位: 根據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,為加強需要冷藏、冷凍醫療器械的運輸與貯存過程的質量管理,保障醫療器械在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各個環節始終處于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標示的溫度要求,我司組織起草了《醫療器械冷鏈(運輸、貯存)管理指南》(征求意見稿)。現公開征求意見,請于2016年5月20日前將書面意見和電子版反饋至我司。 附件:《醫療器械冷鏈(運輸、貯存)管理指南》(征求意見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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